加拿大探親訪問 - 居留延期

當你以訪客身分入境加拿大時,海關有時會在你的護照上蓋章。 如果上面有標註具體的離境日期,則你需要在該日期前離開加拿大。 如沒有標註具體日期(或沒有蓋章),則你需要在進入加拿大後的6個月內離開加拿大(持超級簽證者可在入境加拿大5年內離境)。 如果你希望在到期後繼續留在加拿大,則可以在加拿大境內遞交延期申請。
該延期申請最好在到期前30天遞交。 在延期申請結果下來之前,你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等待審批結果。
如果你已逾期居留但不超過3個月,你仍然有可能申請延期。
辦理加拿大訪問居留延期需要準備以下基本文件:
- 電子照片;
- 護照:首頁、加拿大簽證頁、以及包含最後一次入境加拿大的印章的頁面(如果有);
- 資金證明:本人或家人的近期銀行帳單(可由銀行出具,或從網路銀行下載)
除以上基本文件外,申請人可能還需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準備一些額外文件。 例如,申請人已與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可以提供結婚證書以及配偶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文件。
我們的服務
加拿大探親訪問延期逗留必須在網上遞交申請,移民局不再接受紙質申請(因特殊原因例如殘疾而無法網上遞交申請的 人,可向移民局申請特批遞交紙本申請)。
我們將作為你的代表,代理你的加拿大探親訪問延期逗留申請,跟進整個申請直到審批完畢。 具體服務包括:
- 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提供個人化文件清單,並指導申請人準備文件;
- 檢查及整理申請文件,填寫正式申請表並遞交申請;
- 與移民局聯繫及溝通(移民局的所有通知都將發給我們,以避免申請人因為離境、搬家或email進入垃圾郵箱而錯過移民局的通知)
以上費用不包括申請費$100/每人及指紋費$85/每人。
如果在過去10年內,你曾應加拿大移民局要求按過指紋,則無需再按指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