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卡更新 —— 5年內住滿兩年時間該如何​​計算?

加拿大的移民政策規定,除了外派工作或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員以外,永久居民必須每5年在加拿大住滿兩年。很多人知道這個政策的存在並儘可能地滿足居住要求。但某些移民由於對政策的理解不正確,以致在辦理楓葉卡更新時遇到麻煩,甚至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辦理楓葉卡更新的時候,申請表格要求填寫從遞表日往前推算5年共離境的天數,如果離境天數不超過1095天(即3年),則符合辦理楓葉卡更新的要求。申請人姚先生2005年6月登陸加拿大溫哥華,其楓葉卡2010年8月到期。為了滿足居住要求,姚先生登陸後連續在加拿大住了兩年,並於2007年6月返回中國,此後一直在中國居住。 2010年1月,姚先生返回加拿大遞交了楓葉卡更新申請,在加拿大逗留幾天后又返回中國。 2010年8月姚先生回加拿大準備領取新楓葉卡。可是在移民局,移民官在查看了姚先生的護照後,認為姚先生從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期間,除了有幾天返回加拿大辦理楓葉卡外,其餘的時間一直在中國居住。也就是說,從2010年8月往前推算的5年時間,姚先生離開加拿大的時間超過3年(1095天)。因此,移民官拒絕發新楓葉卡給姚先生。

我們曾多次接到與姚先生的個案相類似的求助電話。不少楓葉卡更新申請人誤以為只要在遞交申請表時符合居住要求,就一定能成功換領新楓葉卡。也有人誤以為只要楓葉卡更新的申請獲得批准,就一定能領到新楓葉卡。但居住政策的實際要求是,永久居民在登陸後的任何一天,往後推算5年,都必須在加拿大住滿兩年。即使申請人在遞交楓葉卡更新申請的時候滿足居住要求,但如果象姚先生那樣遞交表格後就離開加拿大直到領卡時才回來,那麼也有可能在領卡的時候已經不符合居住的要求了。而移民官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重新審查你是否滿足居住要求。因此,即使楓葉卡更新的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也未必能順利領到楓葉卡。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也可能通過補交材料、求情或者申訴的方式獲得新楓葉卡。

在此,我們再次提醒永久居民要在任何5年都滿足住滿兩年的要求。

此文章由聯合移民資深顧問撰寫,並刊登於2011年1月13日的《信報》上。此文於2019年4月根據新的形勢進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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