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配偶移民是否一定要有收入?

經常有打算擔保配偶移民的人士向我們諮詢:擔保配偶移民是否一定要有收入?有沒有最低的收入要求?這是一個較複雜的問題。在此,我們對擔保配偶移民中擔保人的收入問題做一個簡要的說明。

根據移民法的規定,18歲以上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擔保配偶移民加拿大。擔保人要承諾義務承擔配偶到達加拿大後至少3年的基本生活開銷。移民法本身並沒有規定擔保人一定要有收入才可以擔保配偶移民加拿大。只要夫妻關係是真實的,並且婚姻並非以移民為目的,則無論擔保人是否有收入,都有資格擔保配偶移民。

但在現實中,確實存在著高收入人士擔保配偶移民的成功率比低收入人士高的現象。因此,有些人產生這樣的疑問:“移民局內部是不是有潛規則——只有收入達到一定水平的人才可以擔保配偶移民?”答案是否定的。那麼為什麼會存在高收入人士擔保配偶移民成功率較高的現象?原因是:近年來移民部為了嚴厲打擊假結婚的現象,對擔保配偶移民的審查非常嚴格。尤其是在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擔保配偶移民的通過率僅僅是50%左右。一些真實的夫妻也因為證明夫妻關係的材料準備不足而遭拒簽。而移民官通常會認為,收入高的人士通過辦理假結婚而斂財的可能性較小。比如,把一個年收入8萬和一個年收入8千的擔保人做比較,移民官往往會認為年收入8萬的人很可能不需要通過假結婚掙錢,而對於年收入只有8千的擔保人,移民官可能會產生這樣的疑問:擔保人本身收入那麼低,怎麼會有能力承擔配偶到達加拿大以後3年的生活開銷?擔保人有沒有可能只是想通過辦理假結婚來掙一筆錢?由於移民官們普遍具有這種潛意識,因此他們對低收入的擔保人申請案例會審查得更加嚴格。

那麼,是不是低收入人士就不可能擔保配偶移民加拿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夫妻關係是真實的,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如雙方有共同的子女),那麼即使擔保人的收入很低甚至沒有收入,其擔保配偶移民的申請也同樣會獲得批准。相反,就算是高收入的擔保人,如果在準備申請材料的時候掉以輕心,遞交的材料不足以證明夫妻關係真實性,那麼其申請也同樣有被拒籤的可能。

綜上所述,在擔保配偶移民申請案例中,擔保人的收入水平雖然是移民官考慮的一個因素,但卻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擔保配偶移民申請是否能通過,取決於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材料證明其夫妻關係真實性,以及其婚姻並非以移民為目的。只是相對於高收入人士而言,低收入人士在準備申請材料時可能要花費更多的心思。

此文章由聯合移民的資深顧問撰寫,並刊登於2011年4月7日的《信報》上。截至2020年,此文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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