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問題用詞要準確! —— 加拿大夫妻團聚移民面試的重要原則之一

我們發現,在我們接到的夫妻團聚移民被拒簽要求上訴的案例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例是由於申請人在回答移民官的提問時,用詞不夠謹慎以致引起移民官的懷疑而被拒簽。

楊女士與鍾先生是中學校友。中學畢業後不久楊女士在舊同學組織的聚會上正式認識了鍾先生,兩人成為朋友。鍾先生後來移民加拿大並在加拿大結婚生子,幾年後離婚。離婚後鍾先生回國探親並重遇楊女士,此時楊女士依然是單身。於是,鍾先生展開對楊女士的追求,兩人成為戀人並結婚。婚後鍾先生提出夫妻團聚移民申請。後來楊女士被要求到加拿大駐香港移民局進行面試。剛開始面試過程還比較順利。但當移民官問楊女士:“你先生結過婚,並且還有個孩子。而你從來沒有結過婚,為什麼你願意嫁給她?”楊女士在面試前從來沒有想過移民官會問這個問題,一時也不知道從何說起,又擔心想得太久移民官不高興。慌亂中楊女士隨口說:“我們是中學同學,已經認識很久了,彼此都很了解……”移民官馬上質問楊女士:“你剛才說你們是同學。但在你的申請表上,你說你們在學校的時候雖然見過面,但並不認識對方,也從來沒有交談過。你們正式認識是在畢業幾個月後的朋友聚會上。你們到底是不是同學?”原來當楊女士說“同學”這個詞的時候,翻譯把這個詞譯為“classmate”,而移民官對“classmate”的理解是“同班同學”。於是楊女士解釋說,他們是校友,不在同一個班,也不在同一個年級。可移民官對楊女士的解釋並不滿意,認為她是自相矛盾,於是依然窮追猛打:“那你剛才為什麼說你們是同學?而且你剛才說你們是同學,認識很久了。我的理解是你們在中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但你的申請表上說你們是畢業後才認識的。究竟哪個版本是正確的?”楊女士由於用詞和用語不夠謹慎,也無法自圓其說。並且在移民官的一再質問下,她變得更加緊張,以致於後面移民官提出的一些問題也沒能好好回答。因此她的申請不幸被拒簽了。

我們還曾處理過一個上訴案例,申請人因一個很小的無心之失而導致拒簽。申請人在見官時,移民官問申請人其丈夫在加拿大有沒有什麼親人。申請人隨口說有個“姐”。翻譯跟移民官說申請人的丈夫有個“sister”在加拿大。移民官馬上打電話給申請人的丈夫,結果他說他並沒有姐姐,只是在加拿大有個堂姐“cousin”。申請人解釋說在他們老家經常把堂哥堂姐也稱為哥和姐。但移民官並不接受她的解釋,並認為申請人對其丈夫的家庭情況根本不了解,懷疑他們是假結婚因此拒絕了她的申請。

因此,我們在此再次提醒夫妻團聚移民的申請人,見官時一定要小心謹慎地回答移民官的問題,要確保所使用的字眼準確無誤,免得造成移民官的誤會和懷疑。另外,申請人應該在面試之前做好充分準備,反复練習回答面試時移民官有可能問到的問題。這樣才能做到在面試時心中有數。

此文章由聯合移民的資深顧問撰寫,並刊登於2012年8月2日的《信報》上。截至2021年,此文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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