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真实夫妻团聚移民也被拒签?

2010年加拿大移民部制定了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新条例:即使申请人和担保人是真实夫妻,但如果婚姻是以移民为目的,申请也同样会被拒签。因此,在办理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时,申请人不仅要向移民官证实其婚姻的真实性,还要证明其婚姻并非以移民为目的。

要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申请人可以提供夫妻之间进行沟通的各种证据,如照片、电话记录、保险单以及联名银行账户等。但要证明婚姻并非以移民为目的,申请人往往很难提供实质性的证据。移民官往往会在面试的时候,通过一些问题来考察申请人的婚姻是否以移民为目的。比如,最近本中心接到一对真实夫妻被拒签要求我们协助上诉的案例。在为他们准备上诉的时候,我们从移民局调出他们的移民档案,以了解他们为什么会被拒签。移民官在报告上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问申请人去了加拿大以后有什么打算。申请人回答说:“去了加拿大以后,我准备先去学一段时间的英语。等英语有了一定的提高以后,我准备去餐馆或超市找一份兼职的工作。然后,我会利用工余的时间学习一个专业课程……”申请人讲了一大堆到了加拿大以后的计划,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她的丈夫,她未来在加拿大的生活和她的丈夫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申请人未来在加拿大的生活,已经完全把她的丈夫排除在外。因此,我认为他们的婚姻是以移民为目的的。

虽然本中心的律师认为移民官以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未免过于草率,并且认为案件胜诉的机会非常大,但在此我们还是要提醒申请人,在回答这一类问题的时候要非常小心,并且要注意技巧。比如说,同样一段话,如果申请人回答时换一种说法,就会得到不同的效果。申请人可以这样说:“我和我先生商量过,他认为我应该先去学一段时间的英语。等英语有了一定的提高以后,我准备去餐馆或超市找一份兼职的工作,这样也可以减轻我先生的经济负担。然后,我会利用工余的时间学习一个专业课程……”。如果申请人这样回答,那么移民官就不会认为申请人未来在加拿大的生活与其先生无关了。

这一类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你在认识你先生之前,有没有想过移民加拿大?”、“你们的介绍人明知道他在加拿大,离你这么远,为什么还把他介绍给你?”或“你的先生在加拿大,你和他隔得那么远,你为什么还要与他建立恋爱关系?”等等。这类问题的言下之意就是:你是不是因为想去加拿大才和担保人结婚?

因此,在办理夫妻团聚移民的时候,申请人不仅要保留好能证明夫妻关系真实性的各种证据,并且在面试的时候也要非常注意技巧,不要让移民官认为你的婚姻是以移民为目的。

此文章由联合移民资深顾问撰写,并刊登于2011年5月5日的《信报》上。截至2021年,此文仍然适用。

如果你对办理夫妻团聚移民有任何疑问,或想委托我们办理夫妻团聚移民,或被无理拒签后需要上诉,请立即与我们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