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配偶無理被拒應據理力爭!

近年來從中國、越南及印度等國家通過假結婚移民加拿大的人數呈大幅上升趨勢。移民局為了遏制假結婚真移民的現象,對上述國家的擔保配偶移民申請審查非常嚴格。特別是對於中國大陸來自福建和台山地區的申請,或者是夫妻中有一方或雙方都曾離過婚的申請案例,移民局的審查更是近於苛刻。以至於一些真結婚的申請人因為遞交材料不夠充分或者面試表現不夠好而無辜被拒。據移民局的統計,在香港遞交的擔保配偶移民申請拒簽率接近50%。

如果擔保配偶移民申請材料足以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申請人往往不需要面試而可以直接獲得簽證。否則移民局就會要求申請人參加面試。在面試的時候,移民官會問很多生活細節問題甚至是一些讓申請人難堪的問題。而一些申請人因為和配偶分居兩地,相處的時間不多,因此回答不出某些細節問題。其實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但移民官往往會因此認為申請人的夫妻關係不真實而拒簽。遇到這種情況,申請人一定要據理力爭。只要申請人反駁的理由充分,最終會被移民官或法官所接受。

我們在2009年接到了不少擔保配偶移民被拒的上訴案例,其中兩個案例非常相似。兩個申請人的丈夫均在加拿大開餐館。在面試的時候,其中一個申請人因為回答不出其丈夫的餐館的名字被拒;另一個申請人知道丈夫的餐館的名字,但卻不清楚該餐館是買的還是租的,其申請因此被拒。對於第一個案例,我們的律師在上訴的時候指出,申請人的英文程度不好,而其丈夫的餐館只有英文名沒有中文名,申請人對英文名稱不敏感,所以記不住丈夫餐館的名字;對於第二個案例,律師在庭上指出,申請人的丈夫的餐館並不是新開的。在其認識申請人之前該餐館已經經營了8年。所以申請人只關心餐館目前的盈利狀況,但對餐館開設之初的狀況並不了解,所以並不清楚當時餐館是買下來的還是租下來的。除了上述解釋以外,律師還補充了更多能說明申請人和擔保人關係的材料。法官最後均接納了我們的律師的解釋和辯護。兩個申請人幾經周折,總算能和在加拿大的丈夫團聚。

夫妻團聚移民申請人如果被要求參加面試,那麼申請人在準備面試的時候,一定要把夫妻雙方認識過程、生活習慣、工作、學習、家庭背景、經濟狀況等各個方面的細節都要考慮到。萬一面試時遇到答不出的問題,只要有合理的解釋,移民官還是會接納的。

此文由聯合移民資深顧問撰寫,並刊登於2010年1月15日的《北美時報》上。截至2021年,此文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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